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9-01-08 08:53:56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0,606

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工会第五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设7人,经审委员会3人,其中主任由工会委员兼任。

  二、工会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实行等额选举 ,工会主席正式候选人1人,选举1人;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7人,选6人,差额1人;经审委员正式候选人2人,选举2人。

 三、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工会第五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正式名单,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协商、民主推荐产生。

四、参加选举大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五、选举大会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另设唱票人和计票人各3名,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由换届领导小组协商推荐,由大会表决通过。

大会工作人员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确定,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被提名为第五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经审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

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委员会候选人、经审委委员候选人的选票同时下发,选举同时进行。

七、选票上应盖有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八、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九、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则在被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书写选票用钢笔或水笔,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十、大会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会员依次投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决定部分无效或全票作废。

十二、被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获得过半数选票的被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在未超过赞成票半数的被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或者由工会换届领导小组作出减少委员名额的建议,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三、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按被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党支部书记按得票数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选举过程中未尽事宜,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商议研究决定提交大会通过。

十五、本办法由第五届工会换届选举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

第五届工会选举领导小组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