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全体教工:
为体现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校第十五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大会将于2019年1月11日,采用海选方式,在全体会员中选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好中选优原则;
3、充分体现会员群众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涣文,成员:陈涛、张莺、梅志俊。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原工会相关成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组长:葛霄燕,成员为:吴卫群、程红霞、林明晨、张跃、王桂金。
三、机构规置
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设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工会委员6名、经审委员2名。
四、具体任职条件如下
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甘于奉献,愿意为教职工办实事;
(5)热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好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经审委委员的任职条件:
经审委委员要懂得财务方面的业务知识,其他条件参照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工会主席的任职条件:
工会主席除应具备委员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
(1)能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有开拓创新精神;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3)密切联系群众,能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4)作风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职工的信赖和拥护。
初次当选(非连任)工会主席的,应当参照基层单位党政副职的任职资格条件。
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工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