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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8学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小组组长,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14:27:27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365

评选2018学年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小组组长,工会积极分子的

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幸福校园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小组长”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评选范围
    1
、“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在工会委员会中进行评选。
    2、“优秀工会小组长”5名。在工会小组长中进行评选。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名。在工会会员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大力协助单位领导完成工作任务;热心工会工作,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工会活动。
    (3)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和教代会四项职权,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
    (5)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受到教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优秀工会小组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自觉地接受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大力协助单位领导完成工作任务;热心工会工作,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组内会员参加工会活动。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4)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5)能够带领本小组成员认真完成以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工作中有所突破和创新。
    3、优秀工会积极份子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工会工作,努力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在各项工作中完成工作任务好。
    三、推荐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坚持教职工认可为标准,推荐参与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通过。
    1、各项先进评选,由工会小组按照名额分配推荐上报。
    2、各组室推荐上报名单将提交第四届工会委员会通过。
    3、校工会对获奖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四、上报材料  
    1、评选推荐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小组长”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个人,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各工会小组推荐上报名单及材料请于6月1日前交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