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三个必须”。
第一,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健康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第二,我们必须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我们必须始终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确保党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总书记指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有的领域案件发生率仍在上长。如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案件有较大幅度上长。二是出现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上升趋势,拉票、贿选等案件时有发生,串案、窝案也有所增加。三是涉及高级干部的案件居高不下,党员、干部受到刑事处分的案件有所增多。四是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不廉洁行为。有的想方设法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一些重大恶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也隐藏着腐败问题。应该说,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决不能掉以轻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
第二部分: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总书记指出,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
总书记强调,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他提出了“四个相结合”。
第一,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
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以树立正确权力权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
要有效发挥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我们必须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保证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总之,要按照权力制约和协调原则,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第二,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
我们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
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能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追逃力度,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要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必须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各级干部要切实把以人为本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要以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第三,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自觉防止权力滥用。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改革和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既要立足于当前的工作重心和工作布局,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又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新领域,由于发展速度快,制度建设和规范制定跟不上,容易产生腐败现象。如果不加强管理和监督,有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和单位也很可能成为案件多发地带。
勤政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广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之中,通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
第四,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必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要完善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和用人导向。
胡锦涛同志还特别强调政治纪律问题。他说,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确保全党纪律严明。
第三部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第一,要完善总体部署。
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
第二,要加强工作指导。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行使职权,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
第三,要狠抓工作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能够推动全局工作的好制度,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每年都要检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