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沪委组〔2016〕发字5号)精神,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教育党工委于2016年2月至6月,在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每一名党员的党性认识与思想觉悟,规范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本次全面排查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探索解决党员管理系列难题的有效途径,确保每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为后期“两学一做”(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员覆盖。此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是面向整个教育体育系统所有党员的一次集中排查(本次排查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所有党员。对于从外省市、外区转入的,但3月15日前尚未接转的党员本次排查只做配合要求。),要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全覆盖”、“零遗漏”。
2、坚持统一规范。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扎实完成每一个步骤,认真落实每一项任务,做到依章办事不变通,执行程序不走样。
3、坚持严实相济。一方面要从严要求,做到严格管理、严密操作、严肃纪律。另一方面,也要实事求是,广泛调查、深入求证。在处理过程中,要做到把握尺度、慎重定性、严格程序、有序处置,做到于法周延、于情合理、结果服众。
三、具体步骤
(一)核查党员信息。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信息进行集中摸排,通过“五核查”(核查党员名册、核查党员档案、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掌握每名党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底数,填写《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同时应以核查为契机,对党员基础信息进行查遗补缺,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为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和规范管理监督打牢基础。(3月15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党员信息核查。)
(二)联系查找党员。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查找周期不少于2周,查找途径要充分运用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网络电信查找等方式,查找次数不少于4次,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查找等要求,集中力量联系查找失联党员,上报的结果要做到党组织负责人与操作人员双签字。要按照《查找党员情况记录表》(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失联党员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的全过程,为后续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3月30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失联党员联系查找。)
(三)报送排查结果。各党支部根据排查结果,填报《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4)、《集中排查掌握的流动党员登记表》(附件5)等相关排查情况表格与《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一并(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各直属党委(如党支部内没有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情况的,只需填写《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表》)。各直属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报送的相关表格进行审核后进行汇总,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教育党工委。(3月31日前,各直属党委将材料报送教育党工委)
(四)推动规范管理。各直属党委要指导各所属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通过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同时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补转组织关系、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方式,对本党组织存在的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籍管理。同时,要根据汇总情况,及时完善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5月27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党员组织关系不规范情况整改。)
(五)开展组织处置。各直属党委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为基础进行分类研究,针对退党除名、限改—劝退—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清理违规入党和假党员等不同处置方式细化具体方案,方案报教育党工委,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置、处分。(与规范组织管理同步进行,6月25日前,各党支部完成有关党员组织处置。)
(六)做好分析总结。各直属党委要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吃透政策口径、操作方法等,加强对排查工作的指导推进。注重过程研究和情况把握,填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7),重点收集整理经验做法和难点问题,形成排查工作的总结报告。(6月30日前,各直属党委报送教育党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协调配合。各直属党委对排查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明确具体负责落实排查任务的联络人员1名,于3月7日下班前将联络员信息(附件8)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要指导下属基层党组织落实排查任务,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各基层党支部是本次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党员对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开展排查,确保排查结果不错、不漏、不模糊。本次排查工作也将纳入到本年度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中。
(二)加强思想引导,研究相关预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引导,切实把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加强对过程指导与情况的预判,对本次排查工作可能遇到的突出问题、出现的情绪反应,研究相关应对预案。
(三)严格核查处置,严守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排查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广泛调查、深入求证、逐人建档、逐一审核,在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过程中,务必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核查处置工作结果服众、不出问题,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要严格遵守不作公开宣传的纪律,排查数据资料严禁向社会公布、不得在网络发布,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沟通联系,保障有序推进。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联系沟通,对排查中把握不准、处置有疑惑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
1. 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表(样张)
2. 查找党员情况记录表(样张)
3.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样张)
4.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样张)
5. 集中排查掌握的流动党员登记表(样张)
6.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样张)
7.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样张)
8. 各直属党委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联络员信息表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