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
2020年初三毕业生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学生推荐工作方案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学校初三“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学生推荐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精神的要求,根据浦东新区招办有关“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结点的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涣文
副组长:浦咏晴、孙玉敏
组 员:祁荷芳、梅志俊、王惕、黄敏霞、马丹华、赵文超
工作小组
组 长:浦咏晴
副组长:祁荷芳、梅志俊
组 员:张春红、孙雪芳、马丹华、肖琛、赵文超、贺晓东
二、推荐生工作
(一)推荐数量
推荐生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对象。2020年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推荐生名额为11人。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凡获得推荐生资格的学生,将不得同时获得自荐生资格。
(二)推荐条件
1.综合评价优秀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心班级和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励等。获得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学业成绩优良
体育平时成绩良好及以上,道法、历史、地理、科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会考成绩合格及以上,音乐、美术、劳技等学科考核合格及以上,初二初三年级质量调研成绩综合评定年级前15%的学生,具有推荐生资格。在初中阶段参加学科类、科创类等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推荐程序
1、遵循本人意愿。接受或放弃推荐生资格,需征求学生及监护人意见。
2、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学生综合评价和学业成绩的考核结果,以年级和班级为单位进行师生民主推举。推荐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交学校德育部门保存,以备查证。
3、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审核表决后确定推荐生名单。
4、学校张榜公示。推荐生名单在上级规定的日期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5、校长签署意见。
三、自荐生工作
1、自荐生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荐对象。学校根据学生综合评价及自荐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将初中阶段综合评价优良、初二初三年级质量调研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列为自荐生的范围。推荐生除外。
2、提出自荐申请。学生根据上级有关自荐生的要求及自身特长情况进行自荐。
3、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审核表决后确定自荐生名单。
4、学校张榜公示。自荐生名单在上级规定的日期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
5、校长签署意见。
四、工作日程安排
4月21日: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工作方案。
4月23日:领导小组表决通过工作方案。
4月24日:工作方案提交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审核通过。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4月24日: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将推荐生、自荐生名单提交领导小组。
4月27日:领导小组审核推荐生、自荐生名单及条件资格等,通过表决后确定名单并张榜公示满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有问题学生,经调查确定后及时予以调整。
根据上级安排的时间,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浦东新区招办审核通过。
五、其他相关事宜
1、相关政策,可上《上海招考热线网》进行查询。
2、学校咨询及举报电话:58889195。
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