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洋泾-菊园实验学校有关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2 08:59:54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32,589

2019年洋泾-菊园实验学校有关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

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19〕第02号)文件精神及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会议布置要求,现结合浦东新区及学校实际,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      评选奖项与额度

上海市园丁奖       1

浦东新区园丁奖     3

二、      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与范围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对象为本校在编在岗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019年“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范围与对象参照“上海市园丁奖”的评选对象执行。

2.评选条件

“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条件详见沪教奖基〔2019〕第02号。

“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条件参照“上海市园丁奖”的评选条件执行。

三、      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评优程序

1.组织推荐,群众互荐

1)公布本年度《评选实施方案》,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2)根据沪教奖基〔2019〕第02号文要求,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等方法,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推出候选人;

3)经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4)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各教育指导中心。

2.学校初审

1)根据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的推荐范围、推荐条件等推荐要求,负责对各部门上报人选进行初审;

2)经党政集体讨论后,确定市、区园丁奖推荐人选;

3)将申报材料上报评选工作小组

3.评选工作小组评审

1)材料复审,形成评选结果的建议,报校务、支部委员会集体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2)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一周;

3    市区园丁奖候选人申报材料上报初中指导中心有关部门。

四、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在党支部、校长室共同领导下,由校委会、支部委员会组成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五、      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

2.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及其人选所占的比重。

3.坚持逐级升层。“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其他区级层面的单项奖如三八红旗手、区优秀班主任、区优秀党员等),原则上参评人员逐级升层,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作用的人员可破格参评。已获同级别先进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参加同级别先进奖项的评选,如要参评,须有新的突出成绩,并从严把握。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如要参评,须有新的突出成绩。

4.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重点向教育教学第一线专任教师倾斜、班主任倾斜、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倾斜。根据评选推荐工作要求,上海市园丁奖、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正副职领导和其他职工)的奖励名额控制在奖励总名额的15%以内,并由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奖励总名额的15%。同等条件下,长期坚持在郊区边远地区辛勤耕耘的教师、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优先推荐。

5.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在评选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6.创新评选和奖励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此次评选市、区园丁奖的契机,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根据沪教奖基〔2019〕第02号文件精神,教师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获得“上海市园丁奖”的教师,由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基金会予以奖励,获得“浦东新区园丁奖”的教师,由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奖励;丰富奖励形式,关注优秀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后续培养。

7.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六、      日程安排

422-25   组织推荐,群众互荐。经校委会、支部委员会集体审议后,推荐人选、公示、上报。

426  报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并上报“上海市园丁奖”、“浦东新区园丁奖”推荐结果。

429-517 材料复审,形成评选结果的建议,经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审查,报教育工作党委集体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5月下旬 按规定公示拟推荐人选,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531日前将“上海市园丁奖”评选结果上报市基金会秘书处。

910日教师节前,市教委和市基金会向“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向“浦东新区园丁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

七、      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园丁奖

1.《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一式2份。

2.《上海市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二)浦东新区园丁奖

1.《浦东新区园丁奖申报表》一式2份。

2.《浦东新区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以上申报须附电子版。各类奖项申报材料样式详见附件2-5

 

    上海市洋泾-菊园实验学校 党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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